在线旅游消费总额达万亿级 把握“互联网+旅游”3大发展方向
2021-04-13 | 
旅管家小编 | 文章来源:
来也股份
| 行业新闻
【摘要】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发布《全国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报告(2021)》,指出:我国在线旅游消费总额已达万亿级。
全国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报告(2021)
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、中国旅游研究院(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)联合发布《全国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报告(2021)》。
《全国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报告(2021)》显示,春节期间全国景区接待预约游客的比例高达60%,平时也达40%到50%,在线旅游消费总额已达万亿级。
报告提出,培育“互联网+”新主体,构建智慧旅游新格局。要培育更加广泛的消费基础,未来的“互联网+旅游”属于为游客创造美好生活和消费场景的数字技术服务商;要建设面向未来的市场主体,加强科技、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深度融合;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,定期评估互联网和数字化对旅游业的影响。
报告提出,面向大众旅游新格局,遂行智慧旅游新使命。新发展格局要求旅游业着眼多样性、品质化消费需求。现在缺的既不是旅游需求的存量,也不是旅游需求的增量,而是能够激发出游动机,满足品质化和多样性消费需求的创新产品。新发展格局还要求统筹内部和外部创新动能,保持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双循环相互促进;持续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继续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。
报告认为,“互联网+”已经成为大众旅游新场景、智慧旅游新动能。互联网和数字化已经成为智慧旅游的基础设施、大众旅游的生活内容和消费场景。由AR、VR和AI推动的“云展览”“云演艺”“云旅游”“数据博物馆”等虚拟体验产品,已经实现了从概念导入到市场接受的过程。“互联网+旅游”不仅为供求双方架起了高速公路,还为旅游产业织就一个经纬交织的生态网,生态网节点上的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共融共生,在创业创新过程中为游客提供全新的消费场景和生活体验。互联网和数字化已经成为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。跨界而来的科技企业将会颠覆传统旅游领域的生产方式,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新的动能。
准确把握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方向
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杜江致辞,提出: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正在加速。准确把握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方向。积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。以下为致辞内容节选:
第一,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正在加速。
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席卷全球,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蓬勃发展,“互联网+”加速与产业融合,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发展的新引擎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发展数字经济,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,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,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,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。
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《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(2020年)》显示,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达到35.8万亿,占GDP的36.2%。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,深刻的改变了人们生产生活及思维方式,也深刻地改变了旅游业的发展格局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疫情之下倒逼出来的“云旅游”得到蓬勃发展,预约旅游成为常态,加速了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趋势。这就要求我们积极顺应这种趋势,运用好“互联网+”,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。
2020年11月18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旅游消费潜力巨大,为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旅游业健康发展,会议确定了支持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的措施。随后,经国务院同意,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深化“互联网+旅游”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。
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“运用好‘互联网+’,推进线上线下更广更深融合,发展新业态新模式,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。”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明确提出,“深入发展大众旅游、智慧旅游,创新旅游产品体系,改善旅游消费体验”。
在“数字化应用场景”专栏中明确了“智慧文旅”建设内容,“推动景区、博物馆等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,建设景区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,发展沉浸式体验、虚拟展厅、高清直播等新型文旅服务”。可以说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是大势所趋、国家所倡、业界所求,只有运用好“互联网+”,才能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。
第二,准确把握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方向。
面对数字时代的全面到来和国家加快推进数字经济、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建设的部署,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,对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方向要有准确的把握,同时结合居民消费升级需要,引导行业顺势发展。
一是主动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,打通数据孤岛。
《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》提出,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,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。我们深化“互联网+旅游”,推动智慧旅游发展,千万不能陷入关起门来自成体系的封闭思维,而是要积极主动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,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的新趋势,按照国家关于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的要求,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、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。通过构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,有效整合文化和旅游、公安、交通、气象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,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与企业间相关数据资源共享,既要打通物理性的数据孤岛,又要打通逻辑性的数据孤岛,通过流动和融合让数据跨部门、跨领域、跨行业整合起来,相互组合关联,充分释放数据的信息价值,实现联通共享、协同互动。
今年,我们将继续加快推进智慧旅游景区建设,指导旅游景区建设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,推动实现国有旅游景区于2021年底前全部提供在线预约预订服务。同时,还将选取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样板推广经验模式,为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打好基础。“十四五”期间我们还将着力推进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,打造一批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。
二是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,引导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创新。
近年来,各地积极探索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模式,“一机游”“一码游”等在全国遍地开花,在为游客提供多元化体验和服务的同时,也为智慧旅游发展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,目前各地仍不同程度地存在“重建设、轻运营”“重面子、轻实效”等问题,未能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应有作用。为更好规范引导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,提升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,我们将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,着力厘清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旅游信息服务边界,提升平台服务效能,实现可持续运营与发展。同时,在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的基础上,支持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开发专门的应用程序和界面,优化使用体验。
三是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,推动旅游消费提质升级。
通过推动景区、博物馆等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,让旅游资源借助数字技术“活起来”,并充分发挥线上交流互动、引客聚客、精准推送等优势,引导线上用户转化为线下消费,培育“网络体验+消费”新模式。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,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,培育云旅游、云演艺、云直播、云展览等新业态,鼓励定制、体验、智能、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,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,努力实现旅游消费更多样、更有活力,形成需求牵引供给、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。同时,统筹做好线上线下营销,宣传推广一批新兴旅游产品和旅游目的地,积极开展旅游公益宣传,促进旅游市场恢复振兴,助力激活国内旅游消费大市场。
第三,积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。
企业是创新的主体,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。要推动企业成为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和深化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的主体,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型中小微企业。要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、要素价格、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,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。要完善政策支持、要素投入、激励保障、服务监管等长效机制,带动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业态蓬勃发展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发展,构建一流营商环境。同时,也希望各涉旅企业要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,勇于创新创造,加快推动5G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、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普及,推动传统旅游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,培育基于新技术的新型旅游业态,不断用科技创新提升旅游品质、改善旅游体验,提高游客的满足感幸福感。
为确保“互联网+旅游”发展安全有序,各地要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,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,并依托互联网技术全面提升旅游监管和服务水平,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,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