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范户外探险重在夯实责任

【摘要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发布《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温馨提示》,明确根据“谁发起、谁组织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团队安全责任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团队人员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发布《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温馨提示》,明确根据“谁发起、谁组织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团队安全责任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团队人员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近年来,户外探险旅游以其神秘性、刺激性,吸引不少市民参与。不过,与风景相伴随的往往还有风险,户外探险事故时有发生。

诚然,每个人都有追求新奇的权利,但前提是珍爱生命、守住底线。“谁发起,谁组织,谁负责”是规范户外探险活动的应有之义。夯实团队责任,可谓抓住了规范户外探险的“牛鼻子”。

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团队人员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,主要包括两个方面:一是承担民事责任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: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二是追究行政责任。近年来,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法律法规,强调对违规探险的责任追究。比如,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“组织开展健身探险旅游活动未依法备案的,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,对组织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”。

追责不是目的,尽责才是关键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团队人员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,重在强化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的责任意识,倒逼其更好地落实安全责任,不断提高户外活动的专业水准和安全系数,确保“平安出行,快乐出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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