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9-18 | 
旅管家小编 | 文章来源:
黄恢月
| 行业评论
一、案例简介
4月初,游客向旅行社交纳了全额旅游团款,准备参加旅行社的包机出境游线路,目的地为南欧某国。5月份,旅行社通知游客包机取消,何时复飞尚未确定。旅行社建议游客要么更改线路,但必须额外支付5千元,理由是新线路已经涨价;要么就解除旅游合同,退还全额团款。游客向该南欧国家签证处了解到,旅行社在3月份就已经取消了前往南欧国家的所有包机航班,何时复飞不得而知。游客提出,要么在不增加费用的前提下,参加同样的旅游线路,要么旅行社双倍返还全额团款。双方没有达成一致。
二、法律规定
1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)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六十八条规定,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,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,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。
2、《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
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三、案例分析
1、包机被取消必须解除旅游合同。包机被取消,接到导致来回长途航班被取消,必然导致行程的终止,最后的结果就是旅游合同被解除。旅行社提供的解决方案,不论是更换旅游行程,游客增加旅游费用,还是退还全额旅游团款,其实质都是解除了原有的旅游合同。如果是更换旅游线路,就是以新的旅游合同替换原有的旅游合同,旅游行程以另外一种形式展示;如果是退还全额旅游团款,就表明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,旅游合同自然被解除。
包机取消后,旅行社是否必须为此承担责任。答案是肯定的。旅行社必须为包机被取消承担责任,除非旅行社能够证明,包机被取消的原因是不可抗力,或者旅行社事先和游客协商,免除包机取消的责任,除此之外,旅行社就必须为包机的取消承担责任。最为主要的原因是,包机被认定为旅行社的可控的履行辅助人,不属于公共交通,旅行社因为公共交通的取消,是可以免责的。
2、旅行社是否有欺诈行为。在旅游服务纠纷处理中,对于同一个违法事实,游客和旅行社的观点截然相反,比如上述案例中描述的情形,游客往往愿意将旅行社的违约视为欺诈,而旅行社则希望将欺诈按照违约来处理。至于旅行社的行为究竟是违约还是欺诈,主要是要看旅行社是否具有主观故意、游客是否事先知晓。
具体地说,如果游客投诉内容属实,旅行社就存在欺诈的嫌疑。因为在游客向旅行社交纳旅游团款,和旅行社建立旅游合同关系时,旅行社事实上已经知道包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时段飞行,旅行社仍然向游客收取团款,而且这些情况游客并不知道,旅行社隐瞒真相,具有主观恶意,应当认定为欺诈。如果旅行社事先并不知晓包机会被取消,不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,就应当认定为旅行社违约。
3、主张旅行社欺诈的游客应当承担举证责任。游客从南欧某国签证处了解到,旅行社在3月初就已经取消了包机航班,因而主张旅行社存在欺诈,并因此要求旅行社承担欺诈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。游客的心情可以理解,但在向旅行社主张欺诈赔偿前,首先必须完成举证责任工作,仅仅凭借签证处的口头表述远远不够,游客应当取得更加令人信服的证据,比如签证处给出的书面证据,或者获得签证处有效的电话录音等证据。如果游客不能举证旅行社有欺诈行为,就不能要求旅行社承担欺诈赔偿责任。当然,为了更好地证明自己不存在欺诈,旅行社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据,证明包机取消并非出自旅行社故意隐瞒真相,而是出于各种客观原因,最后不得不取消包机。旅行社这样做,就更能说明问题。
4、旅行社取消包机的责任承担。如果游客投诉的情况属实,显而易见,旅行社应当被认定为欺诈。按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规定,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予以欺诈赔偿,赔偿的金额为游客购买服务费用的三倍,即旅行社必须赔偿游客已经支付的全额旅游团款的三倍,而不是游客主张的二倍。如果旅行社的包机取消被认定为违约,则首先看合同约定,只要好听有违约金的约定在先,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违约金。如果没有违约金的约定,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因为取消包机行程造成的直接损失。至于游客提出希望参加同样的旅游线路,但不额外增加旅游团款的要求,由于包机行程已经取消,游客的愿望难以达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