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7-18 | 
旅管家小编 | 文章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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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游为何拿回扣?
无合同无工资无社保 依靠购物找回“利润”
佣金的比例,由旅行社和购物点商家约定,通常为20%—30%。商家先把佣金给旅行社,旅行社再与导游结算。导游只要拿到出团行程单,便和旅行社形成“自然”合作关系。行程结束,双方结算佣金,合作关系终止。
只有接团费较高的旅行团,才能正儿八经拿到导游服务费。作为导游,更喜欢接高价团,每天拿200元的导游服务费,压力不那么大。可惜高价团不多。
对此,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表示,一些旅行社为拉拢客源,采用“零负团费”的营销方式,通过降低旅游质量、增加旅游购物消费“找回”利润。同时,为了降低风险,旅行社将矛盾转嫁到导游身上。
那么,大部分导游归谁管理?
“多数挂靠在省导游管理中心。问题是他们之间不存在劳资关系,而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关系。管理中心只是向导游收取出团费。”陈温说,“在这种情况下,没有高额回报,谁愿意干这种劳心劳力、起早贪黑的活?我做旅游20多年,改善从业人员待遇问题提了多少年,还没有改变。”
三亚市旅游协会秘书长谢祥项也认为,导游有从业资格却不能被正式聘用是症结所在。“导游被抛弃,很容易走向坑蒙拐骗。”在他看来,导游证把关不严也是重要因素。这致使现有从业人员素质太低,只寻求利益最大化。
对于导游的管理,王衍用建议实施导游服务费制度,将此项费用列入国内旅游团的旅游合同中,成为导游的合法收入,从而改善其待遇,提高服务质量。建议改革导游的薪酬体系,成立导游服务公司,明确劳资关系,通过制度约束和制度保障让导游靠服务赚钱。